高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和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详见《高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为保定(含定州市和雄安新区);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的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
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也可以报名应聘,但聘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由教育局负责落实。
5、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至8月6日8:30—17:00。
2、报名地点:高阳县教育局
3、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一寸照片4张,填写《高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现场报名,经招聘办资格审查后,交纳100元报名及考务费,摄像备查。(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网络查询为准)
4、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时,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2017年8月13日9:00-17:00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笔试。笔试时间:2017年8月15日9:00——11:00,共120分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为便于应聘者了解、准备和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根据省《教师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本次招聘考试参考内容如下:
(1)教育专业基础知识(约占卷面分值70%)
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以及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包括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2)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
(3)题型及分值
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试题包括单选、多选、判断题等;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答题时限120分钟。
5、笔试结束后约3个工作日请考生登录《高阳政府网》,查看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达到50分方可进入面试;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在合格人选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8月24日,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采取蛇形排队的方法分组,招聘岗位数额同时带入各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计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道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得分×60%+面试成绩得分×40%。
面试结束约3个工作日在《高阳政府网》公布总成绩及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核及体检
1、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岗位名额 1:1 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①笔试成绩高的;②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4年龄大的。
2、考核
考核由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查阅学生档案,调查原工作单位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
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统一组织,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高阳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人社局备案。
在考核、体检及公示期间有人弃权或经举报并查实影响聘用而出现的空缺,在同组内按考生综合成绩等额递补一次,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具体岗位的确定,参照综合成绩,个人志愿及工作需要,由教育局负责落实。
教育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组织逐一评课,并做出结论,合格者用人单位与被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待遇
先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缴纳,当空出编制时纳入全额事业编制。有关政策由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坚持在基层学校工作,5年内不准调入县城任教,同时至少服务本县教育6年。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务必牢记: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2-6699577 0312-6699702
高阳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