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事业单位职工今年这样考核
日前,河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201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工作人员的年度表现进行全面考核,把工作绩效考核作为考核的重点,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在处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中进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德”和“绩”的表现。“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培训的情况。“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行业、岗位特点,还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据悉,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岗位、晋升薪级和发放绩效工资以及实施奖惩、培训、续聘、解聘的依据。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