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查的通知
一、审查时间
1、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生(不含本科三批)审查时间:7月1日至7月8日。
2、其他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考生名单和审查时间,于7月10日以后在邯郸市政府网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二、审查地点
邯郸市光明大街与展览路交叉口西北角,民主党派办公楼(邯郸市审计局对面),330房间。
三、需提供的资料
1、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河北省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学籍档案(是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入党材料和党员证明信)。
2、其他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学籍档案,入党材料和中共党员证明信。
3、“三支一扶”人员除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市县人事部门证明材料、志愿证书及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的资料外,还需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并提供证明服务期满的志愿服务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本人亲自报送审查相关资料,并与审查组成员见面。不按规定时间或本人不能亲自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聘资格。
咨询电话:0310-3115610 0310-3111565
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
2013年6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