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好推进大学生村医计划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我市将于2011年6月25日进行大学生村医选聘考试。我市今年大学生村医计划岗位170个。为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办法及程序
1、发布公告
2、统一考试
初定于6月25日进行笔试。考试内容:
上午: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
下午:按考生所报专业分别考试临床医学(含中西医)和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知识。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加分办法
为贯彻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优先、有基层工作经验优先、属地优先、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优先的原则,按衡水市生源回生源地,外地生源按离生源地最近原则,按县市区进行分组。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按照四优先的原则进行加分,具体办法如下:
⑴ 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加5分(以相关证件为准)。
⑵ 有基层工作经历两年以上的加5分,两年以下一年以上的加2分。(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11年5月31日)
⑶ 回生源县市区的加5分。
⑷ 中共党员加3分,学生干部加2分(以学校证明为准)。
⑸ 符合报名条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我市服务或我市生源在外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和我市生源的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笔试成绩加5分。
4、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考生成绩按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计算,根据成绩排名,按每个县市区所报大学生村医”计划岗位数1:1确定拟进入体检人选后,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5、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6、人员确定及岗位安置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确定后,报省人社厅批准。最后将录用名单发放给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按所报岗位计划统一安置。
二、特殊情况处理
1、此次考试和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三支一扶考试25日上午是一张试卷,如果考生同时报考了市直事业单位或三支一扶考试,可参加事业单位或三支一扶的考试,成绩同样有效,但考生务必于
2、某岗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空缺的,从报名考生中调剂。
本方案由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