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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范文
2017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惯例”当断不当“惯”
http://www.hebeigwy.org       2016-05-17      来源: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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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惯例”是什么?它指的是惯有的做法、行为、态度。从词性上来说,这是一个中性词,没有褒贬之分,甚至在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衍生发展了不少的好惯例:艰苦朴素、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然而,近年来,惯例却被许多别有用心者所用,成为了奢靡享乐、欺压百姓、贪污受贿、罔顾职责的“挡箭牌”。这股歪风邪气,如不及时根治,将会进一步腐蚀党员干部队伍,威胁政府执政能力建设,导致群众权益受损。因此,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严抓作风建设的号召,对不该有的“惯例”零容忍,及时为惯例正名,树立正面积极向上之“例”,破“惯例”、树“正例”,重扬清风正气。


  “惯例”是迷药,它能扰乱人的心智,让部分领导干部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视而不见,揣着明白装糊涂;“惯例”是毒药,它能腐蚀人的本心,造成官德沦丧、底线全无。当“惯例”渐渐成为了诸多领导干部做事的“不二准则”,成为了许多人违法犯罪的“正当理由”,我们应当警醒:“惯例”已经严重触及到到党员干部的决不能触及的“高压线”,破除“惯例”,树立“正例”已经迫在眉睫。


  “破例”关键在“破利”。所有不正当“惯例”的背后都是不正当利益在作怪。年底不立案、公款吃喝、甚至是一些不符合当前形势的旧有的工作方式都是所谓的“惯例”。因为一己私欲,损害公共利益,破坏法规秩序,妄图依靠手中权力,以权谋私,这是脱离人民群众,违背工作宗旨的表现,这样的行为必须革除。然而,有些人认为消极怠工、慵懒散漫、因循守旧、得过且过就不算是“惯例”,其实这也是“惯例”,也是因为私欲,慵懒散漫就是私欲,得过且过也是私欲,这样的惯例更为可怕,常常被忽视,却往往是导致违法犯罪的导火索,这就是慢性毒药。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利益和社会公平的守护者,必须破除私欲,加强作风建设,明确为官底线,执政为民。


  “破例”还需“树例”。破除利益藩篱固然是破除“惯例”的关键,然而,更难的在于“树例”。当年毛泽东同志身体力行领导人“不做寿”的规矩,甚至把它写进党的文献,然而,近年来部分领导干部的做法却与之大相径庭,不仅大张旗鼓大肆操办各种筵席,甚至还借机敛财送礼,成为了新的不当“惯例”。在这样的歪风邪气面前,我们只有扬起一股清风正气,方能给各级领导干部树立起好的榜样。习近平同志最近在纪念胡耀邦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上号召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习胡耀邦同志心在人民利归天下的为民情怀。这就是典型的树立正面案例的做法,我们要多发现、多倡导,让清风正气常常萦绕干部头顶的那片天空之上。


  李克强总理曾经指出: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老百姓的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坚守底线,不循“惯例”,大胆“破例”,以百姓利益和社会法规为唯一坚守之“例”,重扬社会清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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