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指出要把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2010年浙江发布首份《民生指数与民生评价报告》成为国内发布民生报告的首个省份。2011年1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在杭州召开,省长吕祖善介绍,浙江致力于完善保障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把为民办实事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社保、住房、交通、公共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他还说说,五年后的浙江,保障改善民生实现新突破。五年浙江将新增城镇就业300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8.5%和9%,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浙江所面临的民生问题
(一)收入分配与公平问题较突出。2010年发布的《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分配问题调查报告》显示20%高收入组的个人年收入均值是20%低收入组的17倍;20%低收入组占有的收入仅占总收入的3.5%,而20%高收入组占有的收入达到了总收入的58.7%,七成以上调查者收入在平均线以下,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渐明显。
(二)文化与体育方面等推进速度较慢。虽然浙江省文化体育等公共产品的提供已有一定的改善,但总体上还滞后于经济建设,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偏远山村地区,公共产品的供给更为薄弱。公共财政投入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共产品供给数量的多少。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政府财政无法提供有力支持。例如,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杭州市、宁波市的乡镇文化站平均财政拨款额为45万元,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衢州市、丽水市的乡镇文化站平均财政拨款额则低得多,分别为9万元和7万元。同时,经济落后地区居民收入相对偏低,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居民文化娱乐等内在需求。供求双方的因素造成了当前人均公共产品数量偏少状况。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仍偏低,无法很好地满足公众需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浙江省房价上涨过快,涨幅创出近年来的新高。自2009年一季度止跌回升以来,价格涨幅逐月扩大。2009年,浙江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平均单价同比上涨24.4%。
二、应对措施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建立市场主导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个人自谋职业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形成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开拓更广就业领域,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尤其应优先发展就业吸纳力强的各类服务业,加快调整全省产业的劳动力就业结构。
(二)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着力构建城乡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使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与全省人均GDP的增长保持同步。以农业规模化、产业化为重点提高农民的经营性收入,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为手段提高农民务工收入,以全面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提高全省低收入居民群体的收入水平;加强各类教育培训,为中低收入群体增加收入创造基本条件;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使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阶层,为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提供减压阀和稳定器。
(三)千方百计扭转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这就需要加大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力度,稳步提高劳动报酬在收入分配中的比例。在收入初次分配环节中,更合理地确定投资和消费的比例;在再分配环节中,明显提升用于增加收入和改善群众生活的比例。同时,加快税制改革,通过结构性减税,使城乡居民的税负水平更加公平合理。
(四)千方百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覆盖面,推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险金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逐步缩小不同社会群体保障水平的差异;进一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切实缩小城乡、区域和社会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重视文化体育事业。需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体育等公共产品的投入力度,增加文化体育等公共产品的供给,扶持各类有意义的文化体育活动;
(六)进一步拓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方面,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对象需要进一步拓展,扩大保障覆盖面,争取做到“应保尽保”,提高保障标准,让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享受保障性住房。另一方面,需要出台更多的组合拳,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加快推进、商品房市场价格的规范、城市旧房改造、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宜居性等多种方法为更多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更多的选择。同时,强化公积金制度建设,增人扩面,提高互助保障能力,实现对非公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的突破。
【概念解读】
狭义上的民生概念:
主要是从社会层面上着眼的。从这个角度看,所谓民生,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等等。
【民生问题紧迫性】
在现代社会中,民生问题尤其突出表现在法治是民生之基、民主是民生之本、公平是民生之源,诚信是民生之魂。当前我国已进入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住房、医疗、公平、法治、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国民教育、贫富差距、道德诚信等等,成了百姓日常生活密切关注的问题,如果民生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将对整个社会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而这些隐患的背后与各级政府的管理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了保证中国社会的安全运行,必须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健全民主法治,激发社会活力。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民生工作重点】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包括六个方面:
(1)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2)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4)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5)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6)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工作原则和现实问题】
工作原则一:公共投入顺序以民生问题为优先。
公共投入优先顺序的合理与否至关重要。这起码表现在:其一,民生的根本性改善取决于公共投入结构是否合理。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社会群体和每一个社会成员都面临着大量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因素。所以,一个社会的正常存在和顺利发展,有赖于一个前提的存在——民生的保障和改善,即:基本生存和基本尊严的保障。而民生状况的改善又有赖于公共投入的力度和投入结构本身的合理。其二,政府的公信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共投入是否以民生为优先。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定位应当是公共服务型的政府。而公共投入优先顺序的颠倒,必然意味着公共服务的不到位,意味着政府基本职责的缺位。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的公信力必然会受到损伤。
现状:由是反观我国一个时期以来的公共投入结构,则呈现出一种明显不合理的状况:公共投入的优先顺序呈现出一种明显颠倒的状况,很不正常。一方面,用于基本民生如社会保障、义务教育以及公共卫生方面公共投入比例过小,在世界各国当中位于后列的位置。这与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强势”状况形成了鲜明对比。另一方面,形成明显对比的是,用于非民生如行政成本、基本建设等方面公共投入的比例过大,在各个国家当中位于明显前列的位置。比如,公款用车、公款吃喝、公款出国等行政成本以及各种形象工程等的支出位居世界第一的位置。再比如,不少城市的房价近年来急速上涨,造成民众住房难的问题,原因虽然众多,但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大量土地被征用于基本建设,使得地价飙升,进而拉动房价飙升。显而易见,不合理的公共投入结构,对中国的发展造成了多种负面的影响。在中国现阶段,大量的社会矛盾问题相继出现。如果寻找原因,毋庸置疑,公共投入优先顺序的不合理是一个重要的直接源头。
工作原则二:应以基础民生为优先。
在具体安排民生本身的公共投入顺序结构时,则应当以基础民生问题为优先。道理很简单。民生所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大致包括由低到高、呈递进状态的三个层面上的具体内容:第一层面是事关民众基本“生存状态”方面的基础民生问题,如充分就业、基础性的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基础性的公共卫生、基础性的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基础性的住房保障,等等;第二层面是事关民众基本发展机会、发展能力、基本生存和发展环境方面的内容,如基本的职业培训以及消除种种歧视现象,等等;第三层面是事关民众基本生存线以上的社会福利,如住房公积金、较高水准的社会福利待遇、较高水准的公共设施建设、社会成员基本权利得到全方位保护,等等。从现实和操作逻辑看,民生前述三个层面上的内容具有一种逐层递进的关系。
现状:中国在教育方面公共投入的具体状况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一个时期以来,中国的教育事业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上学难”已经成为民众所关注的重要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多种多样。公共投入不够固然是教育事业发展不足的重要原因,但是,最为主要的直接原因,当属教育方面公共投入的优先顺序结构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当中,中国在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这些最为基础性的民生方面投入的比例过低,而在高等教育这样一种非基础性民生方面投入过大。比如,各地投入几千亿元的公共资金打造各种各样的、效率极为低下的“大学城”,各高校的银行负债已经超过2000亿元。许多大学的硬件建设特别是建筑物上了一个很大的台阶,甚至比起许多发达国家的名校来说都要远远高出一个档次,但是教学水准和质量却没有同时上一个台阶。假如这些资金用于基础性的教育如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那么,我们国家的教育状况要远远好于现在。
工作原则三:以底线民生问题为优先。
在基础民生的公共投入当中,进一步看,应当以底线民生问题(即事关生存性基本权利而产生的民生问题)为优先。这是因为,在社会成员种种基本需求当中,基本生存的需求是第一位的,也是最为迫切的,因而应当将底线民生问题放到事关基础民生公共投入当中最为优先的位置。
底线民生问题同基础民生问题两者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从具体内容的角度看,基础民生问题主要包括基础性的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基础性的公共卫生服务等内容,而底线民生问题主要包括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等方面的内容;从涉及的社会群体来看,同基础民生问题侧重于中低收入人群不同,底线民生问题则主要侧重于低收入人群和贫困群体;从区域看,底线民生问题主要集中在贫困地区。
【政府职能定位】
民生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高效廉洁具有发展眼光的政府,从严峻民生角度出发我们对政府职能进行定位。
一、目前存在问题:
1.腐败问题依然十分严重。
当前腐败问题几乎成了影响和破坏社会和谐的头号死敌,它的泛滥严重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激起群众怨恨,加深社会矛盾。在经济上,腐败现象破坏市场经济制度,影响经济建设效益,危害和谐社会物质基础建设,严重扰乱和直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政治上,腐败现象损害党和政府的廉洁形象,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公信力。
2.民主法治建设滞后。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滥用权力,以权代法,司法的公正和独立经常受到来至权利部门的掣肘和左右。个别行政执法部门简单粗暴执法,破坏群众的合法利益,严重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3.一些地区基层社会矛盾突出。
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各种矛盾凸显和叠加在一起。在城市。企业改制、职工下岗、拖欠工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拆迁安置、城市管理等问题经常引发各种矛盾: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征用、水源林地之争、矿山开采、环境污染、村委会换届选举、干部作风等问题很容易挑起冲突,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
在改革进程中,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必然带来利益的碰撞和深层矛盾。但是部分干部对群众的呼声麻木不仁,对群众的疾苦不闻不问。更进一步积累、激化了社会矛盾。
4.城乡发展不平衡越来越大。
农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上均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一个先缩小后扩大,再缩小再扩大的过程。城乡非均衡发展还继续惯性发展,逐步扩大的城乡差距不可避免地影响了整体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质量,并带来政治、社会等很多方面的问题,这显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5.区域间差距问题突出。
低收入地区的物价虽然比较低,但其生活质量也相应偏低。居民在当地支付相对便宜的费用,只能享受低水平的医疗、教育、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而随着区域间的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低收入地区居民会到发达地区看病就诊,其子女也会到发达地区享受高等教育,这时他们需要用低得多的收入来支付与发达地区居民相等的费用,压力倍增。此外,区域间收入差距也不利于留住人才,大量优秀人才往往想方设法离开这些地区。缺少高质量的人力资本,经济发展难以快速发展,其结果就是“富者越富,穷者越穷。”收入差距过大会影响贫穷群体的心理平衡,导致社会认同度下降。大大增加社会消极情绪,造成社会不安定。
二、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的建议
1.增强忧患意识,夯实服务宗旨。
2.规范政府职能、优化服务体系。
一是优化政府职能和权力配置:要进一步调整政府的职能定位,在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二是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要逐步从主要依靠政府管理转向政府治理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特别是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以多种形式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大力倡导志愿者参与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从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转向经济、法律手段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效能。改进公共服务质量。
三是健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健全应急管理、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环境治理和公共安全的目标、责任、程序、范围、监督考核办法等,促进社会管理规范化。在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基础教育、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等方面,健全均等化的基本标准和保障措施。
3.吸纳社会参与,推进信息公开。
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另一方面又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主动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自觉按照法律的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推进基层民主,揭露和制止基层官员扼杀民众表达和新闻监督的行为,保障中央政令畅通,增进社会和谐,保障社会稳定。
4.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司法公平。
政法机关的性质、特点、职责和任务,决定了其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要树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并重的观念,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民主,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政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推进执法公开,严格监督,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维护司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5.建设责任政府,增强民主决策。
建立公共服务业绩为导向的干部人事制度、建立中央对地方的公共服务问责制,其意义在于防患于未然与惩前毖后,惩罚只是手段,预防才是目的。一方面,要不断增强科学民主的决策观念。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同时,要完善重大决策制订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责任制度,对不依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决策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政绩考核的进程中,要引入公民和第三方参与等考核办法,以提高考核的独立性、可行性和公正性。
6.创新反腐机制,权力阳光运行。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对领导的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教育,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努力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司法独立的改革,保证司法公正、公平、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