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提出八项措施调控房地产市场,俗称新“国八条”。这将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庆分别宣布自28日起正式启动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在我国在完善地方税制方面又迈出实质性一步,有利于为地方政府确立主体税源,有利于打击投资投机性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产生积极作用。
【标准表述】
[内涵]
在中国,城市房屋的基本构成包括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包含多个住房类别,它是提供给符合地方政府所制定标准的居民的一种社会保障形式。
保障性住房大致可分为四类: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棚户区安置房。
[原因]
第一,扭曲的消费观念使房价高昂
房价居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与部分购房者畸形的住房消费观念是分不开的。一些购房者非理性消费,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炫耀摆阔。认为“居者有其屋”,即人人都买房。过分强调房屋投资、增值的附加功能,因发展、增值、遗产等原因做出力所不能及的购买行为,这些不良的消费观念只会助长房价上涨而不是下跌。
第二,土地供应时紧时松,导致房屋土地成本增加
为促进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地方政府很多时候以地生财,对土地供应控制不严;但有时为保障粮食生产,又采取收紧的土地供应政策。这种时紧时松的土地供应政策,导致一些地产商囤积土地,通过炒地牟取暴利。
第三,导致房价上涨的最重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
保障房建设不足主要原因是保障房建设需要政府减免税费,降低地价让利。而商品房建设可以让政府赚个盆满钵溢。不少地方政府过分依赖房地产财政,热衷商品房建设,冷落保障房需求。
[措施]
房价居高不下,将直接影响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改善,加重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负担。此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有效处理,一方面,违背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要求;另一方面,危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和和谐社会构建。为了进一步稳定房价实施措施如下:
第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第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第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第四,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