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与职介机构联合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职场心理健康调研报告》显示,职场个人幸福感排名中,政府机关排名倒数第一。然而,这一结果却引起了网络的普遍吐槽:“生在福中不知福”、“矫情诉苦”、“让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群众情何以堪”,等等。为何反差会如此强烈?
诚然,幸福首先是一种个人感受,公务员的幸福感,公务员应当最有发言权。但是,当社会看法与公务员的个人感受反差很大时,那必定有公务员自身的幸福观问题。公务员提升幸福感,关键就是要摆正自己的心态。
事实上,每年公务员考试“千里挑一”、“万里挑一”的火爆场景,表明这一职业有很高的社会认可度。一般看来,公务员不只有职业和收入的稳定、环境和条件的优厚、社会的尊重等“靓丽外表”,还有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推动社会进步的职责、促进全员幸福的使命等丰富内涵。如果只把待遇、名利等个人享受作为衡量个人幸福的“参数”,而把履行职责所吃的苦、推进工作所受的累、服务群众遭遇的委屈当作不幸福,那么就很容易形成一种畸形和狭隘的幸福观,落入个人主义的俗套、步入享乐主义的误区,既不长久,也不会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幸福。
毋庸讳言,很多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干部,工作与生活常常充满了辛苦与不易。前段时间人民日报采写的基层干部系列报道,鲜活还原了基层干部的“生态环境”:有白加黑、五加二的操劳之苦,有责任无限大、权力特别小的憋屈之闷,有待遇收入低、养家糊口难的自责之酸,有被人当作“贪官”、视为“蛀虫”的委屈之痛。但在另一方面,这些苦、闷、酸、痛,亦非其工作生活的全部。
有一位基层干部,17年来一直在乡镇工作。他说到自己经受的苦累与委屈,但也说到自己的幸福与快乐。他经常说,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在成功调解邻里纠纷后,群众给予赞许眼光的瞬间;在主动为贫困生协调全免费用后,老乡“固执”地送鸡塞蛋的时刻。要说幸福,这的确是实实在在的幸福。更为重要的是,“服务于民、造福于民”的“大幸福观”,并不是被一些人所指斥的“大道理”,而是能够与个人的主观感受相统一。我们很多干部,正是从这样的服务群众中获得幸福感的。
在相当意义上说,公务员只是一个服务性的职业,并不是享受型的岗位。“公仆”的职责定位和“奉献”的使命担当,注定了这个职业有苦、有累、有委屈。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应义无反顾地坚守和承受。对于各级干部而言,需要懂得“干部辛苦一点,百姓才能幸福一点”的道理,也需要善于从服务群众中享受乐趣、获得幸福。
心态阳光才有工作干劲,观念转变才有幸福感受。时常将自己的幸福与群众的幸福“对表”,乃至幸福着群众的幸福,那么公务员的幸福观就会达至一个新的境界。如果能为群众实干,干出实绩,公务员的幸福感并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