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漫长的诉讼较量,苹果与深圳唯冠公司围绕iPad商标所有权的争端终于尘埃落定,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苹果支付6000万美元与唯冠和解。
虽然深圳唯冠并未推出iPad产品,“iPad”这块牌子的市场价值是苹果公司一手创造的,但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下,深圳唯冠为此向苹果公司索偿,完全合法。中国企业在此前层出不穷的海外抢注中国商标事件中受害甚深,国家工商局2005年的不完全统计显示,当时国内就已有15%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五粮液在韩国、康佳在美国、科龙在新加坡相继被抢注。每年国外抢注我国商标案件超过100起,甚至西门子这样世界驰名的大公司也未能免俗, 其抢注海信商标的行为令海信公司一度被拒于德国市场门外。所以,深圳唯冠此次从苹果手里拿下6000万美元和解款,让许多人觉得解气。然而,深圳唯冠“不劳而获”,也暴露了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合理之处。
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是激励创新,维护社会公平,进而推动社会经济全面进步。但实践证明,在存在严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环境中,为遏制竞争对手,企业有着强烈的动机利用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给竞争对手设置障碍,自己不从事创新,也不允许竞争对手从事创新而赢得对自己的竞争优势。特别是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提起的知识产权之争,常常被斥为“抽去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梯子”。全球最大无菌包装设备巨头利乐公司更多年打着“专利”旗号实施捆绑销售等一系列滥用市场地位的垄断行为,令后起企业无法打入其整个供应链,直到2007年才在新通过的《反垄断法》威慑下宣布废弃这些做法,中国后起的泉林纸业公司才得以走上发展快车道。
在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领域,西方企业也开展了大面积的专利布局,试图将所有未来有前途的技术进步都定性为对其专利的侵犯,从而将自己暂时的技术优势铸造成永久的垄断优势。丰田2002年即在美国申请了“以磷酸铁锂作为正极材料的动力电池应用于混合动力汽车”的发明专利,换言之,只要在中国生产的混合动力汽车运用了以磷酸铁锂作为正极材料的动力电池,都有可能成为丰田相关专利的“被告方”,而磷酸铁锂电池在新能源汽车应用方面占有绝对优势。正因为如此,国内锂电池产业蓬勃发展形势背后存在着巨大的专利隐患。
至于海外层出不穷的抢注中国商标事件,其做法更是纯属讹诈。
偏颇的西式知识产权制度已经在西方国家催生了一批“专利海盗”,或曰“专利流氓”、专利蟑螂、专利钓饵、专利投机者;这些机构自身并不是专利技术的发明者,而是专门从其他机构和个人手上购买专利所有权或使用权,然后打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旗号发起讹诈性专利诉讼,牟取利润。这样的制度,果真有利于激励技术创新?
当然,苹果与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之争暴露出了不合理之处,不等于我们就该单方面主动先行改造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中国只有与主要经济体一起调整更改相关法规,才不会因此而蒙受损失。中国企业吃大亏之后从洋人那里学来这一手,这起案件不是第一次,更不会是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