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人想到,拿着阳光工资的公务员,竟然还有名目繁多的公务员津补贴。据报道,从4月开始,武汉市直行政单位,进行着一场清理公务员津补贴的行动。公务员们被要求退还2007年至2009年间多发的各种津补贴,保守估计,总额有数千万元。
数千万元的总额,因其概念的宽泛,很多人可能没有多少感觉,因此需要细化到人。据称,武汉一市直机关被要求清退的津补贴908.87万元,在册123人,人均应退还金额7.39万元。查询武汉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得知,当年武汉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838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161元。换算一下,部分公务员拿到的津补贴,相当于武汉居民一年收入五六倍,相当于农民一年收入十多倍。
按照目前的红色、白色、灰色、黑色四种色系收入划分,这笔津贴还属于白色收入。本来实行阳光收入后,公务员收入就大幅提高,超出社会一般阶层,现在还有一笔巨额津贴,想想看,公务员还能不热吗?怎么可能不出现“千军万马挤公务桥”?
武汉这次清退的背景,是去年中纪委等六部委对广州、武汉等六地市公务员津补贴进行的检查。检查发现,各地存在不同程度的滥发。这说明,规范公务员收入已成当务之急,这一背景下,应该从快从严纠正滥发行为。去年查处此时清理,“快”不存在;而就“严”讲,也不能让人满意。
目前武汉的清理行为还停留在自查自纠阶段。这一点,武汉市教育局财务处负责人说得很明白:“自查报告也都交了。”从中传递出的一个信号是,只要自查自纠了,津补贴退了,就万事大吉了。需要看到,滥发的津补贴,主要来自预算外收入。而这部分钱,其实属于“小金库”。查出问题了,退;没有查出,留。在风头上,收;过了风头,放。如果清理津补贴止步于自查自纠,那就是在依赖道德自觉,而只要小金库存在,就有可能继续滥发津贴。事实表明,相关方面自利之心一直存在,当自利之心嫁接上小金库载体,那么继续滥发就从可能走向必然。这提醒,清理津补贴绝不能止于自查自纠,应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新闻提供了一个例子。清理工作开始后,武汉市一家市直单位特意给相关主管领导写了一个报告,希望得到“照顾”。据称,该局所发的“征管考核奖”和“社保征收奖”,都是经过批准的,而该局发放的组织收入奖、财政征收奖、残保金征收奖等均有批示。报告还称,“2009年度财政征收奖每人2000元、残保金征收奖每人1000元,对我局干部职工超额优质完成各项工作具有较为明显的激励作用。”很多人可能已经猜出这是一家什么单位了。一个管钱、收钱的单位,就可以自我谋利吗?这一单位的特权是谁赋予的?这一个案清晰表明,行政体系存在重大缺陷。缺陷需要弥补,后门需要关上,而这显然不是自查自纠所能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