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中文写作能力;
五、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和学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
六、身体健康,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七、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职位资格条件。其中,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必须符合《中央机关及其直属单位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且应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八、报考“英语一”职位的,须达到大学英语专业八级水平。
报考“英语二、三、四”职位的,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为70分(新计分办法500分)以上;雅思成绩6.5分以上、旧托福成绩600分(新托福成绩100分)以上的,可视同通过。
报考其他(含非通用语)职位的,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为60分(新计分办法425分)以上;雅思成绩6分以上、旧托福成绩550分(新托福成绩90分)以上的,可视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