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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14年河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重点总结(四)
http://www.hebeigwy.org       2014-09-17      来源: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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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限合伙的概念及特征

  概念: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特征:

  1.责任的特殊

  2.执行合伙事务的特殊性

  3.有限合伙人享有特殊权利--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可以将其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可以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二、有限合伙的设立条件

  条件:

  1.合伙的人数合法--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2.须有与普通合伙协议内容不同的合伙协议

  3.出资合法--有限合伙不得以劳务出资

  4.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三、法人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特征:

  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

  2.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概念及特征

  概念: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特征:

  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

  2.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各种法人享有的能力受法律,法规的限制

  3.民事权利能力的差异程度不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

  五、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概念及特征


  概念:法人以自己意思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特征:

  1.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在发生和消灭的时间上具有一致性

  2.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与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具有一致性

  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法人机关或者法定代表人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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