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政法干警笔试即将来临,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2013年河北政法干警考试,河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ebeigwy.org/)根据历年来河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科目的考试特点,特别整理了一系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的备考材料,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实施一定的行为
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二、合同履行的规则
1.履行主体: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履行标的:
①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②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3.履行地点
①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即在债权人所在地履行;
②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③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即在债务人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
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例题-单选】
合同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应当在什么地点履行?( )
A.债权人所在地
B.债务人所在地
C.标的物所在地
D.履行义务人所在地
答案:A
三、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简答:概念和成立条件)
1.概念条件
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对价义务而请求其履行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
2.成立条件:
(1)须当事人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对价的债务
(2)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至清偿期
(3)当事人须无先履行之义务
(4)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其债务或未适当履行其债务
(5)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3.效力
同时履行抗辩权为一时的抗辩权、延期的抗辩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由此导致合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二)先履行抗辩权(★★★简答:概念和成立条件)
1.概念条件
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
2.具备条件:
(1)须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先履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
(4)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5)须先履行一方的债务有履行的可能。
3.效力:
(1)后履行方可以中止自己的债务
(2)先履行方采取补救措施变为适当履行,后履行方应恢复履行
【政法干警-2012-单选】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交货,乙后付款。履行期届至,甲要求乙先付款,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是( )
A. 先诉抗辩权
B. 不安抗辩权
C. 先履行抗辩权
D. 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C
(三)不安抗辩权(★★★简答:概念和成立条件)
1.概念条件
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其债务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先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1)须当事人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须后履行一方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2.情形: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例题-单选】
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
A.经营状况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转移财产
D.更换法定代表人
答案:B
3.效力
(1)先履行方有权中止履行自己之债务,
(2)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例题-单选】
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甲于l 月交货,乙于10 月付款。在交货前夕,甲派人前往乙处调查,取得的材料证实乙已经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遂暂时不向乙交货。甲的行为属于( )。
A.违约行为
B.解除合同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不安抗辩权
答案:D
【例题-单选】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务人抗辩权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