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张北县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张家口市范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6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工作岗位
面向张家口市范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全部为男性,与张北县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张北县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张北县公安局工作,辅助民警开展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工作。
二、招聘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无被开除或辞退经历。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4、本人未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
(二)特殊条件
1、性别及年龄:男,18至27周岁,退伍军人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以上。
3、户籍:大专以上毕业生面向张家口市(含县、区),退伍军人面向张北。
4、视力: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5、体貌:身高不低于1.72米。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聘用(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6、在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未成年管教、劳动教养、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至23日,愈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张北县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报名时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所携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下岗退伍军人携带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小二寸照片。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180人人选。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队列素质等。面试时由考官现场提问打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两项成绩最终相加的和从高到底录取前60名。
(四)体检
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六)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张北县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一个月)。
以上为招聘标准程序。如报名人数较少,则直接启动面试程序,并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录取前60名。
五、有关待遇
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另外每月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单位缴纳五险。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资料费。委托他人代办者不予受理。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0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