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关于选聘第一中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岗位空缺和实际情况,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教师20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和性质:赤城县第一中学,全额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从事重点高中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所有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具有二本以上学历;所有非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具有一本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书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但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如在选聘过程中有些专业教师紧缺,可放宽条件,对有无教师资格证,不作为必备条件,但必须在一年内取得,否则不能转正定级,仍按见习工资执行)。
(二)选聘方法:选聘工作采取现场选聘的方式。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在校园网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测评、面试、试讲、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赤城县第一中学拟选聘教师20名,具体招聘人员和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五、选聘理由
赤城县第一中学师资力量不能适应社会和教学需要,为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解决我县高中阶段教师队伍空缺,一线教师不足问题,急需为第一中学选聘专业教师。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6月19日在校园网发布选聘信息,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报名。
(二)审查资格条件: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和毕业证。
(三)测评、考核:由选聘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到学校进行现场选聘,主要考核在校表现情况,采取面试(试讲、答辩、查阅简历的方法)全面测评应聘人员情况。
(四)体检:确定人选后在拟聘用前到单位报到时统一体检。
(五)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毕业生,必须在赤城县教育系统工作10年以上方可调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避免因此造成后果。
本方案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为了接受群众监督,设举报监督电话:0313-6312164 (县纪委、监察局) 0313-641101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城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