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广播电视台关于招聘主持人(播音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广播电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水平,更好地发挥广播电视在建设“五个张北”中的舆论导向作用,提升我县外部形象。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持人(播音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张北广播电视台主持人(播音员)。
(二)招聘人数:3名。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户籍不限,专业不限。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责任感,创新意识强。
(二)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5年12月以前毕业)。要求相貌端庄,身心健康,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音色音质好,有较好的播音主持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演播室访谈和现场采访等综合能力,应变能力强。有播音主持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劳动教养、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张北电视台、张北人民广播电台、张北政府网、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 10月15日8:30-- 10 月23 日17:30
2、报名地点:张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文化活动中心三楼西)
3、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填写《2015年张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交小2寸近期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7寸近期生活照1张(不要艺术照),自荐书,自荐作品(10分钟以内视频资料)。已参加工作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4、报名结束后集中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和资格复审。
5、《资格审查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6、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为100元。
(三)考试
考试采取层层淘汰制,分为初选、笔试、复试三个环节。
1、初选
初选时间每人约4分钟,内容为: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依据初选人员的形象气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朗读情况等评定。按照招聘职位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
笔试满分共计100分,合格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进入复试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3、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以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分为自我介绍、播放作品视频、才艺展示(主要考察播音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普通话水平等)三个环节。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专业人士现场打分,择优录取。
(四)确定试用人选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试用人选,末位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拔。
(五)复审、体检
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2015年毕业生未能取得毕业证的,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复试、考核、体检的,均视为放弃招聘。
(六)公示
根据复试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张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
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纳入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拟聘人员必须服务本单位六年以上,期间不得调离受聘单位。
咨询电话:0313-5216046
张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