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任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邢台市任泽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任泽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71所,其中小学56所,初中11所,普通高中、职教中心、特教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各1所。中小学在校生50178人,教职工3954人。幼儿园134所,在园幼儿16886人。
近年来,任泽区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先后投资7.3亿元高标准建成了集幼儿园、中小学、特教学校、教科研中心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园区,有力助推了教育事业发展。城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提升。2008、2012、2016年连续三次获河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2016年,被评为河北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荣誉称号,2017年被评为河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6日至2003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任泽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设置;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指邢台户籍且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或正式参加工作后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5.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且专业名称和其它条件符合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如,学历低限要求本科,本科学历学位符合岗位专业等条件,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要求不一致的,可以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学历低限要求本科,本科学历学位不符合岗位专业等条件,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与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以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类别且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享受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聘优惠政策。
6.各教师岗位须有岗位条件表中要求的等级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和资格复审阶段尚未取得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所有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等级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6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规定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1月29日通过报名网站(http://121.28.131.187:8044/)和邢台人才网、任泽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至12月10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至12月11日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121.28.131.187:8044/)。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按考生操作指南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2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操作。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报名。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报名网站(http://121.28.131.187:8044/)和任泽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4.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公告发布后,考生应及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2)。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邢台市任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要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报名网站(http://121.28.131.187:8044/)和任泽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公告和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公告和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121.28.131.187:8044/)和任泽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对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缺考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邢台市任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报名网站(http://121.28.131.187:8044/)和任泽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的证书验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为电子档,并以1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任泽区人社局电子邮箱:rzqrszp@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以“招聘岗位+姓名”命名。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相关证件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考生如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不提供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招聘组织单位不涉及劳动纠纷)。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邢台市任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进入面试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121.28.131.187:8044/)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承诺书》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其中说课7分钟,答辩3分钟。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为任泽区现行学段教材。
面试满分100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考察人选。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教育局对其人事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邢台市任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报名网站(http://121.28.131.187:8044/)和任泽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期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违法违纪的,予以解聘。
3.设置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向任泽区外调动、农村教师不允许向城区学校调动。
六、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及相关事项皆通过报名网站(http://121.28.131.187:8044/)和任泽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请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笔(面)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招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
3.参加笔(面)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4.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
5.严禁将手机、计算器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否则将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6.不能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答题卡,否则按有关规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7.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报考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8.报考人员请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本公告由邢台市任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人社局:0319-7519551
教育局:0319-7512588
监督举报电话:0319-7655543
由于报名和咨询电话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有关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或遇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http://121.28.131.187:8044/)和任泽人社微信公众号报考公告。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