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体育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邢台市第一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为邢台市体育局直属正科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举重、摔跤、拳击、跆拳道、柔道、体操等运动项目的青少年选拔、训练、参赛、管理等相关工作。
邢台市第二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为邢台市体育局直属正科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棒球、垒球等运动项目的青少年选拔、训练、参赛、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9日-2003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邢台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选聘教练员2名。具体要求详见《邢台市体育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1、发布信息
2021年11月11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邢台市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用邮箱报名
报名邮箱:xttyj@126.com
报名时间:11月19日-11月25日17点整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附件2)、就业报到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成绩证书、省专业运动员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以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报名人员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含电子版照片),压缩成文件包以“报考单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体育局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报名人员提供报考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4张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络方式畅通。资格审核通过后需考生签字确认,并进入测评考核环节。
3、测评考核
主要采取试讲(模拟训练授课)方式对参加选聘的考生进行测评,重点对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专业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在考点外指定位置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与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选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考虑聘用。
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则通过加试评选出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市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由市体育局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邢台市体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安全进行,本次选聘全过程严格落实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予以理解并按要求执行(详见附件3)。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测(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5900183
监督电话:0319-2606659
邢台市体育局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邢台市体育局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