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关于引进县外在编在岗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平乡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使平乡籍在县域外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能为家乡教育发展做贡献,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引进一批平乡籍在县外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1.平乡籍及平乡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县外工作的在编在岗中小学一线任课教师。
2.非平乡籍平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平乡县外工作的在编在岗中小学一线任课教师。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入编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有任职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4.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有吸毒经历的。
7.参加邪教组织或邪教组织活动的。
8.有过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9.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引进范围内人员有意愿回平乡县中小学工作的,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关人员的户口簿(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编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任教年级及学科的在岗证明及主管部门同意调动证明材料、《平乡县2021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教师申请表》(见附件),到平乡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凡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适用有关政策规定而影响资格认定的,以及出生年月、学历学位、干部经历等存疑的,一经核实认定不具备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二)面试:对符合条件的登记人员统一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综合考察环节。
(三)考察:面试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四)办理调动手续:面试考察通过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引进名额根据报名数量和教师空编情况,由县委编办灵活确定。
五、岗位安排
坚持身份相符、人岗相适、空编安置、充实基层的原则,县域外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引进平乡县后,参照引进人员原任教学段学科和平乡县学校学科需求,由县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空编的学校工作。引进人员需在教师岗位最低服务五年。
本公告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平乡县教育局 0319-7861591
平乡县人社局 0319-7838388
中共平乡县委编办 0319-7832974
附件:平乡县2021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教师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