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宫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平安南宫”建设,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满足我局警务工作(留置看护)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209号)及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其主要承担纪委监委拟采取留置措施案件的留置看护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确保各环节客观公正。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的40名警务辅助人员,签订《留置看护协议书》,主要承担纪委监委留置看护任务,在无看护任务时,由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治安巡逻或其他岗位从事公安辅助工作。
三、招聘人数和条件
本次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40名,分为A、B、C三个岗位,其中A岗退役士官(士兵)10名(男性)、B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3名(男性)、C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7名(女性)。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服从岗位安排和调配。
(二)具有南宫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7日后出生),高层次学历或专业技术人才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肥胖症等,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具体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详见《2020年南宫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涉及年龄、户籍迁入时间等资格条件的,时间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组织、串连、煽动非法聚集,参加“非访”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巡逻等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2020年9月25日在南宫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至9月30日
2、报名地点:南宫市民通劳务派遣公司(南宫市东进街邢台银行西侧路南信用中介公司),联系电话:5220616。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提交《2020年南宫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注册备案表(专科及以上学历)、近期小二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8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由劳务派遣公司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现场报名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河北健康码。
4、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要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能测试
1、根据笔试名次,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内容:男性考生包括立定跳远、俯卧撑、1000m跑;女性考生包括:立定跳远、仰卧起坐、800m跑。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能测试不达标造成的空缺,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六)综合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按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南宫市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本人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五、招聘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由派遣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工资由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以后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和加班补贴200元两部分组成,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付;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体测、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程序,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附件1、《2020年南宫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2020年南宫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宫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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