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邢台市南和区特巡警队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应急处突能力,强化社会巡逻防控,加强特巡警队伍建设,经区委编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队员(辅警)5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特巡警队员(辅警)50名,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士兵(士官),退役士兵(士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岗位安排和调配。
3、具有邢台市辖区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 (198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至 2002年10月8日之前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放宽至35周岁。
5、身高170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达到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特巡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基本工资执行我区最低月工资标准1680元(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含个人社保部分)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按月拨付。
五、聘用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特巡警(辅警)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工资自试用期之月开始发放。
聘用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经公安局、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公安局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合同期间,招聘人员如有以下3种情况的,予以退出。
1、试用期间,不适应工作任务的,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2、签订正式合同后,不服从工作分配的,予以解聘;
3、违反《邢台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邢政办字[2018]6号)第39条规定和《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第19条规定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派遣单位。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0年9月25日—9月29日通过南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hxzf.gov.cn/web/index、南和区公安局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10月12日(共4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邢台市信都区创业服务中心18层1804办公室
4、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时由工作人员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证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缴纳考务费100元(现金)并发放《准考证》。
考生需填写《2020年邢台市南和区特巡警队员报名表》(见附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相应调整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数。如减少招聘计划数,剩余计划数适时再次组织招聘。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每个环节按照相应比例换算为分数,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体能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如出现并列,优先录用退役士兵(士官)。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占总成绩的5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按照1: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10月18日上午8:00(具体时间、地点以派遣单位公众号公告为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测试项目为1000米(40分)、100米跑(40分)、立定跳远(20分)。评分标准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3、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10月19日上午8:0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以派遣公司公众号公告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2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政审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南和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缺额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岗前培训
由劳务派遣公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交公安局进行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5518398
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的考生入场前要提前做好健康码备查并进行体温检测。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工作。
3、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
2020年09月25日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青海页面(http://www.chinasydw.org/hebei/),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