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202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乡镇卫生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沙河市202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8月25日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heshi.gov.cn/)和沙河人力资源网(http://www.shahehr.com/)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流程
1、报名方法: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9:00至2020年9月7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9月1日9:00至2020年9月8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9日9:00至9月10日17:00。
报名网址:http://60.6.234.73:88
咨询电话:0319-8921345
3、网上报名流程:
(1)邢台市人社局网站点击网上服务大厅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相关资料有关内容→请点击右上部考试大厅[申请报名号]→认真阅读并点击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信息获取报名号及初始密码→建议修改初始密码→凭报名号及密码考生登录→如实完整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保存(每一个分项内容都要点保存并完成)→上传近期电子照片→确认提交,生成报名表检查无误后再次确认提交审核→考试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最晚于9月8日17时前网上交费→报名成功。
(2)考生查询信息及未网上交费但需进行信息修改的考生→点击[考生登录]进行查询或修改。9月7日17时-9月8日17时,已申请报名号未通过审核或未交费考生可提交审核或交费。
(3)自9月1日17时起,考生可通过填报统计查看各岗位报考人数,数据每12小时更新一次。最后一次更新为9月7日17时。
(4)上传照片要求:考生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风景照等)。照片格式:jpg格式。高宽比约为4:3,大小不得超过200kb。照片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基本占满照片框,图形清晰,不得变形。照片将用于考试全过程。
(5)报名注意事项:此次报名工作实行全程网上操作,考生无需到现场即可完成报名工作。
报考人员需准备开通支付宝扫码支付功能的手机用于网上交费(点击支付页面支付宝图标弹出二维码)。网上交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等待页面自动刷新并查看“交费状态”。
(6)考试各环节时效性强,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7)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还将在考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报名缴费通过在线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于7个工作日内到沙河市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股(太行街中段路南)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及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沙河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局依据招聘条件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并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
2、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实行百分制,时间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进入体检。
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笔试成绩高者;
2、烈士子女或配偶;
3、学历、学位较高者;
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heshi.gov.cn/)和沙河人力资源网(http://www.shahe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要求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沙河市202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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