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广宗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按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教育系统2017年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宗中学、县职教中心教师共50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0名:广宗中学教师Ⅰ类30名(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4名,英语教师4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2名,政治教师3名,历史教师3名,地理教师3名,音乐教师2名,美术教师2名,体育与健康教师1名,心理教师1名);Ⅱ类15名(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3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3名);县职教中心教师Ⅲ类5名(英语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2名,学前教师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广宗中学教师Ⅰ类:全日制普通类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不限户籍;
广宗中学教师Ⅱ类:全日制普通类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具有从事高中教学经验一年以上,不限户籍;
县职教中心教师Ⅲ类:全日制普通类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科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限广宗县户籍。对在我县服务的“四项目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放宽报考条件:不限户籍专业,无教师资格证的需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后出生),“四项目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0日后出生)。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5、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具备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6月15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6月21日—6月27日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采集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并录入系统。
2、报名时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联系电话:3758989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2017年度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复印件,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报考广宗中学教师Ⅱ类的,需提供曾任教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曾任教中学和其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高中任教证明,证明中要写明个人简历、任教时间段及任教学科。
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加盖学校公章的“2017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已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可于2017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种类及编号的书面证明。聘用报批前仍未提供毕业证、报到证、人事档案及教师资格证的(四项目人员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实行个人诚信担保,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个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报考人员登录广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gov.cn/)下载《2017年度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填表说明,按照填表说明规范据实填写。
5、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件、证明。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
6、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招聘数量,并通知应聘人员。
7、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必须由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社局确定。按照报考岗位(学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采取教学设计、无生上课、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具体办法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公布。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确定,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专业测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专业测试成绩。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按照报考岗位(学科)分别在同组同场下由同一组评委进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报考岗位(学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考试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学科)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的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考察人选。进入考察和体检考生人选名单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2、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岗位人选按应聘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专业测试成绩高者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确定,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的,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人选按应聘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被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县教育局报到,由教育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拟聘人员名册、《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人事档案等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批。
(七)待遇
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财政供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签订聘用合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报考人员的影像及指纹核对系统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招聘简章由广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3:《2017年度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填表说明
附件4:高中学校任教证明
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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