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晋县公开选聘教师16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2017年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公开选聘教师16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选聘方式。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范围、条件及人数
(一)选聘范围
1、河北师范大学本科一批及以上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2、宁晋籍已毕业尚未就业的免费师范生(与邢台市教育局签订免费师范生培养协议)。
(二)选聘条件
1.30周岁以下,具有邢台市户籍(同等条件下宁晋籍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选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16名,其中语文7名、生物2名、英语1名、数学4名、政治1名、物理1名。具体岗位附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15日。报名考生下载并如实填写《宁晋县2017年选聘教师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稿发送njrsjgbk@163.com。发送并接收成功视为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16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考生应提交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宁晋县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加盖毕业学院公章),到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交《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免费师范生应同时提交培养协议、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需如实填写,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选聘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题目为指定学段教材内容。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当场打分。面试时间:2017年6月16日上午9:00。
(四)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考生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根据在校期间成绩确定考察人员。
(五)体检
通过考察的考生均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考生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宁晋县人力资源网”和“宁晋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根据报考学科岗位进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所在聘用岗位五年内不得调动。聘用人员执行全额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并办理上编等相关手续。
附件:《宁晋县2017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联系电话:0319-5689085 0319-580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