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邢台市桥西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邢办字〔2011〕32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桥西区教育局,服务单位为教育局下属区直幼儿园和下属学区附属幼儿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邢台市户籍(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制户籍地);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桥西区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3.非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7月6日通过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xtqxrsj.gov.cn/)和邢台桥西就业信息平台(http://xtqx.eip.gov.cn/)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09时——19日17时。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桥西就业信息平台(http://xtqx.eip.gov.cn/)。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图片小于10M,不得在容貌上进行修改),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3)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网上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
(4)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和微信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网银支付和微信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7月13日09时——20日17时。
(5)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于7个工作日内到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北西大街1001号创业服务中心607室)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可适当降低。
(三)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等。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笔试结束后登陆邢台桥西就业信息平台报名系统(http://xtqx.eip.gov.cn/)查询。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5.设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总体情况确定。招聘领导小组对达到分数线以上人员,按招聘人员1:2的比例,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计划。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组织工作由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2分钟。
3.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邢台桥西就业信息平台报名系统(http://xtqx.eip.gov.cn/)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学科进行分类排名。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
由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在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中兴大街61号)、邢台市桥西区创业服务中心(泉北西大街1001号)、邢台市桥西区教育局(团结西路269号)公示栏、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xtqxrsj.gov.cn/)和邢台桥西就业信息平台(http://xtqx.ei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桥西区人才市场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我区现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见习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联系人: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2160824。
附件:《邢台市桥西区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