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资格审查须知
一、笔试最低控制线
两科总成绩为80分,按岗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资格复审。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请在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邢台市人才市场二楼大厅
邢台市桥西区冶金路与八一大街路口东南角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证件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课程表或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协议无效)、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证明)。其他要求如下:
(一)岗位条件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专接本学历的,除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执业药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各类职称证书等)。
(四)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等。
四、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考生本人必须到场。
进入审核地点要注意公共场所秩序,按照先后顺序自觉排队,不得大声喧哗。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请有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关注本网站或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试通知并打印面试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