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面向全国招生,为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1979年建校,1984年归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2002年移交河北省成为省属高校,2009年,学院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为全国首批28所、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面试、试讲)、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和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择业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企业工作经历两年以上的可放宽到35周岁。
(二)招聘人员岗位条件和人数
根据省厅下达的招聘指标,结合我院实际,2015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人数详见附件《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通过省人社部门网站(www.hbrsw.gov.cn)公开招聘专业及所需人数。
1.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发送简历报名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电子邮箱报名2015年8月10--18日,
现场报名2015年8月17--18日。
3.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北路552号
联 系 人:柳老师 罗老师
联系电话:0319-2271505
电子邮箱:jxzuzb@163.com
邮 编:0540000
4.资格审查
由学院组织人事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电话通知本人。
报名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六、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学院成立工作人员招聘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相关人员、所属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及相关专业教师5~7人组成,负责人才招聘工作中的面试和试讲环节。
面试环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语言表述、思维应变、仪表仪态和对具体问题的分析和辨别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试讲主要是通过课堂讲授考核其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语言表达能力、板书和课堂组织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试讲时间不超过四十分钟,内容为所学专业课主要课程,试讲形式为课堂板书讲授,要求应聘者自己提前做好试讲内容的讲授准备。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按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
七、体检
根据面试和试讲总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学院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
将拟聘人员提交学院研究,研究结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1.受聘人员按省规定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
2.试用期为一年,根据聘用岗位执行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和津贴待遇。
附:《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