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请考生重新登录报名系统(www.xtsydwks.com)查询。
一、笔试最低控制线
两科总成绩为80分,按岗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8日-5月2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地点:邢台市人才市场
邢台市桥西区团结西大街23号(凯旋城东邻)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证件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课程表或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201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协议无效)、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证明)。其他要求如下:
(一)岗位条件对户籍有要求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所在页复印件一份。户籍以2015年4月2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岗位条件要求英语四级的,需提供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要求分数在425分及以上。
(三)研究生专业要求与本科一致或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幼儿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等)
(五)报考乡镇卫生院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市级团委开具的服务证明,大学生村官提供市级组织部门开具的服务证明。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等。
四、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考生本人必须到场。
进入审核地点要注意公共场所秩序,按照先后顺序自觉排队,不得大声喧哗。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请有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关注本网站面试通知并打印面试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