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县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结合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及方法
1.选聘范围。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选聘方法。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滦南县事业单位拟选聘工作人员34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卫健局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选聘人数基本岗位条件详见《滦南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选聘程序
1.发布信息。
2020年7月31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 www.tsrcw.com)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其他重要通知事项需要发布的,将主要使用“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请报考者注意浏览(考生报名时务必关注此公众号)。
2.网上报名。
(1)时间:8月1日-8月7日下午17:00
(2)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投递到指定邮箱lnzp2020@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张三 xxx单位专技岗位xxxx 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学历底线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出具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且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最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一份;
(3)《滦南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电子版一份(需将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证件电子照片插入表格内);
(4)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5)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考察环节核实。
“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5.审查资格条件。
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
6.选聘方式及考试时间、地点。
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面试时间准时参加面试(身份证要求为二代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不能替代)。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天张贴公布。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五、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在所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须满3年。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滦南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滦南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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