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为古冶区公安分局招聘合同制协警的公告
为提高我区政法系统治安维稳能力,缓解政法系统警力不足实际,拟面向社会为古冶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协警15名。
一、招录范围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政法工作;
2、男性、年龄在18-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技校学历);
4、古冶区有固定住址;
5、身体健康,适应政法工作需要。
二、招录办法和程序
1、本次招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
2、在招录过程中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招聘(报名人数达不到60人时直接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
3、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区公安分局一层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5、聘用。经以上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由区公安分局进行聘用。
三、政审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身高不足170厘米的、祼视达不到1.0、身体有明显缺陷及有纹身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管理与使用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区公安分局与被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责任、解除合同条件等内容,《聘用合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
2、聘用人员在区公安分局工作期间,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事档案保管、代收代缴社会保险等。
3、区公安分局负责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工作业绩考核。
五、工作期限及岗位待遇
工作期限: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首次签订3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岗位待遇:执行河北省最低保障工资标准,聘用期间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保险。
2017年6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