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10名。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7名。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玉田县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除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玉田县籍或生源地,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廉洁自律,为人正派,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属于县内在编在职人员;
(4)曾经被开除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5月3日—9日在玉田电视台、“玉田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玉田人社”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 5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南院一楼)。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所报岗位。
4、报名手续: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报到证等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并填写《玉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登记表》。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适当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报考费用: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资料统一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2017年5月18日、19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南院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素质考核
素质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素质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1、笔试。笔试时间:2017年5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中相关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答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登陆“玉田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或微信公众号“玉田人社”进行查询。
2、面试。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面试每人8分钟,满分100分。主要对应试者的仪表举止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人际交往合作意识和与报考职位匹配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所得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
(五)体检
时间另行安排。根据素质考核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应试者的学历、年龄等因素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素质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时间另行安排。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因不合格者出现的人员缺额,参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七)公示
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建议名单,提交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向社会公示7天,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确定为招聘对象,并履行相关手续。
(八)岗前培训
招聘对象正式上岗前,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岗前培训。
三、聘用人员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由编办、人社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纳入编制;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取消编制。
四、相关事宜
(一)报名人员应携带相关证件,提前下载并填写《玉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登记表》。因表格填写有误影响报考和聘用的,后果自负。报名结束后要密切关注“玉田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玉田人社”。有关公开招聘的重要信息,均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和“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等规定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必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两证不全的不得参考。
(四)被聘用人员要在县人社局规定的期限内到所聘单位报到,逾期三天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应聘人员素质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公告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有关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15-618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