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卫计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现面向2016年应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过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要求报名专业与所学专业对应或相近。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68人,其中区医院11人,中医医院20人,卫生监督所8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人,妇幼保健院8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人。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共设24个职位。其中:
1、区医院5个职位,招聘11人。临床医学3人、医学影像4人、麻醉学1人、康复医学2人、医学心理学1人。
2、区中医医院6个职位,招聘20人。临床医学9人、医学影像5人、麻醉学1人、中医学3人、病理学1人、康复医学1人。
3、区卫生监督所1个职位,招聘8人。公共卫生与预防8人。
4、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个职位,招聘6人。公共卫生与预防3人、医学影像1人、医学检验2人。
5、区妇幼保健院3个职位,招聘8人。临床医学5人、医学影像2人、医学检验1人。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个职位,招聘15人。临床医学6人、医学检验1人、医学影像5人、公共卫生与预防1人、麻醉学1人、中医学1人。
三、受聘人员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参加工作一年以上、且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丰南区卫生计生系统已聘人事代理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发放按用人单位现行渠道解决。
(二)管理
1、受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受聘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三年聘用期满,视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聘用期满未取得卫生专业执业资格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2、受聘人员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3、受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6年内不得调离基层工作岗位。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赴高校从2016年应届毕业生中按报考职位择优聘用(学历高者优先)。一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采取面试直接聘用的方式进行,一本以下学历毕业生采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分赴承德医学院(3月12日)、河北北方学院(3月19日)、河北医科大学(3月26日)、华北理工大学(4月8日)四个集中招聘点,参加各院校春季招聘会,按照就近报名原则分别组织招聘。按报名、面试、专业测试、确定拟聘用人员的程序进行。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加盖院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和毕业生资格证明信,获得院校级及以上奖励(优毕、优干、三好学生)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备执业资格的携带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携带党关系证明。按要求填写《唐山市丰南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2、面试。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仪表、举止及语言表达能力,同时审核报名材料。
3、专业测试。现场对面试合格的一本以下学历毕业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4、确定拟聘用人员。汇总各招聘点专业测试成绩。先从一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确定人选,招聘名额不足的从一本以下学历毕业生中按汇总成绩择优聘用,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择高,丰南户籍(或生源地)者优先,政治面貌(党员、团员),获得院校级及以上奖励(优毕、优干、三好学生)的次数多少等确定排名。在招聘名额内确定拟聘用人员,呈报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与体检合格的拟聘用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导致的空余名额,按照拟聘用人员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受聘人员于2016年8月1日按聘用职位正式上岗。
本通告由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丰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5-8163851。电子邮箱:fnwsz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