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石家庄市证件审核工作安排
按照《河北省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要求,定于3月26日至28日组织开展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石家庄市证件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在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中报考石家庄市直单位、各县(市、区)直单位或乡镇(街道)等职位并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即:《河北省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的“招录职位”中职位代码以“1010”开头的职位并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
二、审核时间
2023年3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三、审核地点
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鹿泉区山前大道628号,市委党校南临),乘公交或地铁到西王站,转乘304路公交到市委党校站下车,南行即到。
四、审核分组
请考生根据分组安排,到审核现场依次排队等候。
第一组:
3月26日,审核民进市委、市委政法委、市工信局、市非税收入中心、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职位。
3月27日,审核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位。
3月28日,审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河北)自贸实验区正定片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等职位。
第二组:
3月26日,审核长安区直职位。
3月27日,审核长安区乡镇(街道)、新华区直职位。
3月28日,审核桥西区直职位。
※以上不含公检法职位
第三组:
3月26日,审核鹿泉区直和乡镇职位。
3月27日,审核裕华区直和乡镇职位、井陉矿区乡镇职位。
3月28日,审核栾城区直职位。
※以上不含公检法职位
第四组:
3月26日,审核藁城区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网信办、信访局、政府办、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等职位。
3月27日,审核藁城区行政审批局、投资促进局、司法局、统计局普查中心、统计局城市经济调查队以及藁城区乡镇职位A、B、C。
3月28日,审核藁城区乡镇职位D、E、F、G、H。
※以上不含公检法职位
第五组:
3月26日,审核晋州市直和乡镇职位、高邑县直职位。
3月27日,审核赞皇县直和乡镇职位。
3月28日,审核赵县县直和乡镇职位。
※以上不含公检法职位
第六组:
3月26日,审核深泽县直职位。
3月27日,审核深泽县乡镇职位、灵寿县直职位。
3月28日,审核灵寿县乡镇职位。
※以上不含公检法职位
第七组:
3月26日,审核正定县直职位。
3月27日,审核新乐市直和乡镇职位。
3月28日,审核元氏县乡镇职位。
※以上不含公检法职位
第八组:
3月26日,审核行唐县乡镇A、B、C职位。
3月27日,审核行唐县乡镇D、E、F、G、H职位。
3月28日,审核无极县乡镇职位。
※以上不含公检法职位
第九组:
3月26日,审核井陉县直职位。
3月27日,审核井陉县乡镇职位。
3月28日,审核平山县直和乡镇职位。
※以上不含公检法职位
第十组:
3月26日,审核市中级人民法院、长安区法院、桥西区法院、裕华区法院、藁城区法院、鹿泉区法院、栾城区法院等职位。
3月27日,审核晋州市法院、深泽县法院、无极县法院、正定县法院、新乐市法院、行唐县法院、灵寿县法院等职位。
3月28日,审核平山县法院、井陉县法院、赞皇县法院、元氏县法院、高邑县法院、赵县法院等职位。
第十一组:
3月26日,审核长安区检察院、新华区检察院、桥西区检察院、裕华区检察院、井陉矿区检察院、藁城区检察院、鹿泉区检察院、栾城区检察院等职位。
3月27日,审核晋州市检察院、深泽县检察院、无极县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正定县检察院、新乐市检察院、行唐县检察院、灵寿县检察院等职位。
3月28日,审核平山县检察院、井陉县检察院、赞皇县检察院、元氏县检察院、高邑县检察院、赵县检察院等职位。
第十二组:
3月27日,审核市公安局职位、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职位。
3月28日,审核市公安局藁城分局、站前分局和深泽县公安局、无极县公安局、正定县公安局、新乐市公安局、行唐县公安局、平山县公安局、赞皇县公安局、元氏县公安局、赵县公安局等职位。
3月26日至28日均受理各岗位考生的证件审核,因参加证件审核人数较多,为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请考生原则上按分组时间安排参加审核。
五、审核内容
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证件审核地点。证件审核时,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考生须出具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证件和材料,主要包括:①身份证、②笔试准考证、③毕业证、④学位证、⑤《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户籍材料、⑦职业资格证书、⑧党员证明、⑨相关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中,①至④项为所有考生均需要提供的材料,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②⑤项,⑥至⑨项为考生根据招录公告和自身报考职位条件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除以下三种情况外,其余考生均需提供相应户籍(生源地)证件:(1)报考不限户籍(生源地)职位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3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户籍(生源地)材料;(2)报考不限户籍(生源地)职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无需提供户籍(生源地)材料;(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此证书职位的人员,无需提供户籍(生源地)材料。
以户籍地报名的需提供户口本,户口以2023年1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籍地报名的,需提供亲属户口本和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派出所或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以生源地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因升学而户籍迁出的证明(如本人户口页有因升学而户籍迁出的内容则不用开具证明)或高中毕业证。
2.普通类应届毕业生提供《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填写本人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如学校实行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需提供网签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3年7月底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报考职位要求会计、审计、法律、计算机等相关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件。
5.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
6.报考职位要求民主党派成员身份的,需提供县级以上统战部门或市级以上民主党派开具的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加入民主党派时间等信息。
7.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由服务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盖章。(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共青团委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盖章。(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服务地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盖章。证明中须注明服务起止时间、历年考核情况,续聘的须注明何时续聘和续聘期限。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人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县乡事业编制”专门职位的人员,需提供在编在岗证明,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何时到何单位工作、何时办理入编手续、占用何种编制、目前是否在编在岗等信息,并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编制部门以及所在单位公章。
六、其他要求
1.考生出具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无问题,证件类材料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证明类材料,留存原件;笔试准考证需留存1份,请提前复印。
2.在证件审核中,发现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录资格。
特别提示:证件审核中,考生务必本人到场。审核结束后请考生本人自觉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因个人原因泄密,责任自负。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