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石家庄市公安系统空缺职位补录调剂公告
在河北省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招录工作中,我市公安系统13个职位出现空缺,空缺招录计划共计58名。其中,市公安局空缺计划33名,井陉等县(市)、和矿区公安(分)局空缺计划25名。根据省通知要求及市领导批示精神,拟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录调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补录调剂工作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实施原则
1、坚持公务员招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在现有考生资源中跨职位递补。
3、递补考生以服从安排为前提条件。
三、补录调剂办法
为体现公平、公正,同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经研究,补录调剂将分市公安局和县(市)、矿区公安(分)局两部分进行。
1、报考市公安局和县(市)、矿区公安(分)局的考生各自依据笔试加面试的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报考县(市)、矿区公安(分)局的新录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
四、其他事项
1、所有补录人选确定后,体检、考察、录用公示按程序进行;
2、所有待补录的考生应在补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3、公示期限为7天,如有疑问,请与市人社局考试录用处联系,联系电话:0311-86689147;
4、补录工作在市人社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311-86688721。
石家庄市公务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