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证件审核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安排,现就我厅公务员招录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证件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
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证件审核地点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机关办公楼617房间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0号
联系电话:0311—66771819、66771350
三、审核证件及材料
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证件审核地点。
证件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及证书进行审核。具体材料如下:
1、证件审核时,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考生须出具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证件和材料,主要包括:①身份证、②笔试准考证、③毕业证、④学位证;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工作起止时间、从事工作岗位情况等)、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从事个体经营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对证件审核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空出的面试名额,从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