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器官捐献协调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器官捐献协调员8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热衷于人体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事业,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专职从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协调工作;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和交流能力,口才好,亲和力强;
(五)具有国家颁发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证》,且服务区域为河北省内。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16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自强路139号,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人事处(医院行政楼二楼225房间)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器官捐献协调员资格审查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派出所出具);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请携带以上报名材料到我院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安排
资格审查通过后,来院参加考试、体检,具体考试安排将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cthhmu.com/)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我院官网,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四)联系电话:0311-88603691。
三、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经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后,符合录用条件人员与我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年后,择优转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留院工作。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我院此次招聘采用"亮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测温+佩戴口罩"准入制度,不接受非河北健康码"绿码"、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体温异常、未佩戴口罩的考生报名。
2、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应为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