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毕业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18-30周岁(1990年7月26日至2003年7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等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其他条件 |
备注 |
收费人员 |
1 |
会计学、会计电算化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1、普通高校毕业生;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7月26日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s://www.bfef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者通过邮箱报名,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受理。电子邮箱:hberfursk@163.com;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8:00时—8月3日17:30时。联系方式:电话0313-3042236(张老师、姜老师)。
2、报名要求:报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协议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报名,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和现场复审。
五、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上笔试成绩前两名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等。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考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本院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见习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此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工资、保险及相关待遇参照我院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