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事业单位面向巴州、第二师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扎实推进就业援疆工作,经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定,河北省事业单位面向巴州、第二师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河北省23家事业单位拟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巴州、第二师籍生源(高考时户籍为巴州、第二师)2017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或巴州、第二师籍生源2015-2016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已就业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通过第二师政务网(http://www.tmg.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13日。
1、第二师生源
报名地点:第二师城关社保所111办公室
具体地址:库尔勒市解放路92号原第二师社保局111办公室(博斯腾宾馆旁)。
报名需提供本人两张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第二师所辖单位推荐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第二师生源由第二师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0996-2031406
2、巴州生源
报名地点:巴州公务员局
咨询电话:0996-2023319
(二)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待定。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生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人社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考生,由人社部门在网站或公示栏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1:河北省事业单位面向巴州、兵团第二师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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