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体育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体育学院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体育学院恢复重建于1984年,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体育专业本科院校。学院学府路校区位于石家庄市北部生态区、美丽的滹沱河畔,占地面积500余亩;正定新区校区占地200余亩,毗邻河北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学院本科教育开设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英语、舞蹈学、休闲体育、舞蹈表演、物业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经济与管理、运动康复、学前教育等14个专业,设有学校体育系、运动训练系、社会体育系、武术系、运动人体科学系、外语系、体育艺术系、冰雪运动系、体育运动学校、继续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人文社会科学教学部。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学院已成为集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于一体的高等体育学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0年5月3日至1998年5月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河北体育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体育学院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5月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6年5月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2016年5月4日在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hepec.edu.cn/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办法和时间。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4日9:00至5月13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4日17:00。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5月26日9:00至5月29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2.报名考务费。报名考务费按《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标准执行。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一般工作岗位通用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不同招聘岗位笔试考试为同一张试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分岗位按成绩高低排名。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公布。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冰雪运动系—冰雪教师(014岗)不设开考比例。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资格复审时间从笔试成绩公布后至6月2日17:00。资格复查需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下列材料,经过审核,确定面试人员。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 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2014、2015、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校签署意见的2014、2015年、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5.学校或二级院系开具的专业及方向证明(需加盖公章)。
6.运动员等级材料需提供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体育总局网上查询截图。(因个别原因信息未上传的,由发证机关开具相关证明或提供加盖发证机关公章的成绩册、秩序册复印件)。
7.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出具部门用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相关材料,以免错过资格复审时限,责任自负。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和回答专家问题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河北体育学院网站通知公告(http://www.hepec.edu.cn/)发布并及时电话告知进入面试人员。
4.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体育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我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hepec.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其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hepec.edu.cn/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hepec.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336283(河北体育学院人事处)
0311-8381101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河北体育学院-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体育学院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