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公务员考试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公告
http://www.hebeigwy.org 2022-05-16 来源: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招聘计划及疫情防控期间岗位空缺情况,经批准,秦皇岛市第一医院面向社会选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均截止2022年5月10日);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要求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详见《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2022年5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2年5月13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4日至18日上午9:00点至11:30点,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金色未来商厦五楼会议室报名(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339号金色未来商厦5楼,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会议室,可乘坐7路,10路,19路市骨科医院站下车)。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写《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身份证(或其他户籍材料)、毕业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证明单位公章)、社保缴费证明、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准考证发放。经审核合格后,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专业测试。
1.理论测试
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
2.现场答辩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科研水平及综合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答辩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现场答辩成绩。
理论测试及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专业测试总成绩=理论测试成绩×40%+现场答辩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各招聘岗位专业测试总成绩,确定初步人选。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现场答辩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体检工作由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人选确定、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有异议,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35-5908121(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35-5908118(纪检监察室)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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