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秦皇岛市第一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秦皇岛市第一医院2019年度招聘计划及疫情防控期间岗位空缺情况,经批准,秦皇岛市第一医院面向社会选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下,由市第一医院组成招聘工作办公室,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年龄计算均截止2020年9月8日)、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年龄一般35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和特殊专业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要求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详见《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9月8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qhd.gov.cn)、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 9月 12日至13日 上午9:00点至11:30点,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写《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身份证(或其他户籍材料)、毕业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学位证、执业证、规培证(或规培证明)、职称证、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证明单位公章)、社保缴费证明、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秦皇岛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处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4.准考证发放。经审核合格后,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专业测试。
1.理论测试
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现场答辩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科研水平及综合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理论测试及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专业测试成绩在医院公示栏公示。
专业测试总成绩=理论测试成绩×40%+现场答辩成绩×60%。根据各招聘岗位专业测试总成绩,确定初步人选。选用意向结果通过电话通知。
(四)体检。体检工作由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拟聘人选确定、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证明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证件等均可提供扫描或拍摄的电子版),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无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市第一医院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本方案由秦皇岛市第一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35-5908121(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35-5908118(市第一医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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