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2017年公开招聘“支教志愿者”简章
经昌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农村中小学校招聘“支教志愿者”1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指标
招聘范围:凡参加我县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考试,未被正式录用的秦皇岛籍考生均可自愿报名。
招聘指标:共计150名,其中,学前20名、小学105名、初中25名。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7年8月20日—8月22日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昌黎教育”专题专栏)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报名时限1天,2017年8月23日,上午时间为9:00—11:30,下午时间为2:30—5:00。报名地点在昌黎县星耀广场三楼。报名时需由本人到指定地点,按我县2017年编外教师招考所申报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三)确定人选。根据招聘指标,按照我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用,确定“支教志愿者”人选,人员不足时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四)录用选岗。“支教志愿者”根据公布的具体支教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办理手续。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由我局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拟招“支教志愿者”名单统一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昌黎教育”专题专栏)进行公布。
(六)有关待遇。“支教志愿者”全部安置到农村中小学,服务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支教期间工资参照省定昌黎县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590元),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并为每人缴纳校方责任险50元。支教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换岗位,支教期满自动解约。为鼓励支教志愿者爱岗敬业,致力于农村教育事业,在明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时,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昌黎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昌黎县教育局人事股,由纪检人员负责全程监督整个招聘工作。
详情请登录: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昌黎教育”专题专栏)
电话咨询:0335—2038359
附件:1.昌黎县公开招聘“支教志愿者”报名审批表
昌黎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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