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招聘中小学及幼儿编外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我县目前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的实际情况,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本县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120人(含少数民族传统运动项目体育教师5人)。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
(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75人:
1.县城初中、小学教师共20人:
2.农村中小学教师55人(其中:农村中学10人,偏远校点25人,其它农村小学20人)
(二)幼儿教师40人。
(三)少数民族传统运动项目体育教师5人。(招聘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招聘范围
2017年8月31日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本县在职教师不得报名(幼儿临时代课教师除外)。招聘的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指标限制,达不到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之后对招聘指标进行调整。
三、招聘条件
(1)县城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二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师范类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专业对口。必须取得同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
(2)县城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专业基本对口(体音美专业毕业生不得申报本专业之外其它岗位)。必须取得同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
(3)农村中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专业对口,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
(4)农村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包括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专业要求专业对口。其中偏远校点教师学历要求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幼儿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教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
2.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16招聘的幼儿临时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特殊说明:2016年招录的幼儿临时代课教师,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人员可报考农村小学。
4.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8月11日-8月15日)
通过青龙电视台、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8月14日-8月15日)
报名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一楼。
报名时需本人到场,持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协议或2017年应届毕业生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青龙县2017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参加考试。审查合格后当场微机摄像,发放面试审核通知单。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三)面试
面试时间:8月16日
面试地点:教育局一楼
面试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上午8:00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考核表到县教育局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养、对教育的理解、语言表达、心理品质等。面试采取答辩方式。面试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8月17日)
笔试考务工作由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8月17日上午9 :00开始,
笔试地点:青龙第一实验小学
笔试内容主要考查相应学科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能力。幼教专业主要考查幼教专业技能、幼儿教育理论和幼教实践能力等。初中、小学相同学科共用一套试卷,其他学科单独制卷(其中偏远校点教师岗位为语文、数学综合试卷)。笔试满分为15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笔试考试结束后,封存试卷,由外聘评委统一阅卷。不安排查卷。
8月18日下午6:00在县教育局公开栏内和qltgjs@163.com(密码7883503)公布笔试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参加体检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划定。若某岗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依次聘用:①2016年招录的幼儿临时代课教师优先;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高的考生优先;③师范类考生优先;④本地生源优先;⑤仍不能确定的通过加试答辩取其成绩高者。
(五)考核(8月18日)
考核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8月19日)
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表、小二寸照片1张于当日7:00到教育局院内集中,到达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空腹)。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8月19日-8月21日)
拟聘人选在县教育局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举报电话0335-7883503。
(八)岗前培训
拟聘编外教师岗前培训时间8月22日-24日,报到地点:满族中学五楼报告厅,要求7:40报到。住宿地点:青龙县教师发展中心。联系电话:7996005、7996008。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班级管理、教材教法、新课程理念、安全预防知识以及青龙县情等。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制度,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由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往届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本次聘用人员不予入编,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聘用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县在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不含精神文明奖);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参照所在单位在职同类人员标准缴纳。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办理。
六、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笔试采取外聘专家评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2.相关单位和人员要本着对事业和应试人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应当实行公务回避的,主动回避。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应试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4.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具体情况在考试前对招聘岗位做适当调整,届时向社会公告。
5.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①伪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应试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③办理聘用手续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
④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
6.考核合格拟聘人员,按设岗情况依据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岗。招录结果公布后,因特殊情况出现不能到岗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按应试人员所报同类岗位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
7.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偏远校点及幼儿园的教师,3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5年内不得调入县城。
本招聘方案由青龙满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询网址: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inaqinglong.gov.cn/
咨询电话:7883503
监督电话:监察局:7862051
教育局监察室 :788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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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