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秦皇岛开发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创安联防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巡警警辅人员派遣到秦皇岛开发区公安分局工作。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巡警警辅人员25人,其中珠江道派出所3人,西张庄派出所6人,运河道派出所7人,戴河派出所9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秦皇岛市常住户籍(不含集体户口),男性,年龄20-35周岁,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兵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2、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身高1.70米以上。
4、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及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7日在《秦皇岛晚报》、《秦皇岛视听之友报》及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qkhr.cn/)等媒体媒介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29日。
2、报名地点:开发区创安公司(地址:秦皇西大街82号开发区公安分局一楼124室)。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到场,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携带高中毕业证及退伍军人证)、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子女)的现实表现证明及填写打印好的报名表一式一份。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低于开考比例的,由创安公司与用人单位研究对报考条件做适当调整。
5、发放准考证:2016年12月1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开发区创安公司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1)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公民应知应会政策法规、一般公安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12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3)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在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2、面试
(1)依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聘用岗位人数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均予以进入面试;
(2)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等方面的知识能力。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3) 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避免应聘人员之间交流;
(4) 面试时评委当场打分,考场核分员当场核分,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5)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5日;
(6)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
3、体能测试
(1)人员范围:同面试人员;
(2) 体能测试内容包括1000米、100米、立定跳远,三项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3)体能测试地点:开发区燕大附中;
(4)体能测试时间: 2016年12月6日。
(四)公布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体测成绩×20%)。根据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出现相同分数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总成绩于2016年12月7日在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五)确定人选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 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体检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资格审查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开发区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形式及待遇
1、聘用的警辅人员每月工资标准每人每月2000元(含五险一金)。
2、区创安联防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公积金。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二)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发布的实时信息。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照片背后标注本人姓名。
招聘监督电话:0335-3926092
报名咨询电话:0335-8506281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秦皇岛开发区招聘警辅人员报名表
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