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开始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2013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以往相比,2013年度考核工作有四个特点。
一是扩大民主测评范围。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正职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须在机关全体人员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对其他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也可进行民主测评。二是实行分类差异考核。担任机关内设机构正职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列入同一职务层次范围进行考核,不再和其所在内设机构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比较。三是明确考核工作职责。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正职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考核等次由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对机关内设机构正职领导以下公务员的考核,由其所在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机关分管领导或授权的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四是强化考核结果使用。全面实行干部考核综合量化提名机制。即在公务员提拔使用时,将公务员近3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情况与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得票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计分,作为确定初始提名人选、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