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公告
根据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需要,为解决教师队伍紧缺的实际情况,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学院公开招聘部分人事代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届及以前毕业的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须经教育部认证)。户籍不限。已经就业的应聘人员,能按期办理入职手续。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7.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和校纪处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9.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本科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递补和会议研究、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7月6日,在招聘报名网站(http://www.hebrpo.com)、学院网站(http://www.hsvtc.cn/)及学院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上午 9: 00至 13日下午 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www.hebrpo.com。
3.资格审查及交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 100元。网上交费时间: 2021 年7月7日9:00-7月14日17:00。
4.报名和初审的基本程序:
(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 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 6)笔试准考证打印: 2021 年7月15日9:00-7月16日17:00在报名网站(http://www.hebrpo.com)上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 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学院网站还将在考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 2)。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7)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时长120分钟。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等。
3.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 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http://www.hebrpo.com)、学院网站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
3.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个人简历、中共党员证明、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的报考函原件和复印件;
6.经证件审核,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过程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岗位按照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经证件审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结合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根据各部门招聘名额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的打印见报名网站(http://www.hebrpo.com)、学院网站通知。
2.形式、内容及时间
(1)面试形式:采用现场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包括教态语态、板书设计、专业知识、教学方法、现场答辩等方面。包括三个环节:
①自述简要介绍个人接受高等教育学习情况,简要阐述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工作设想(不得在介绍中体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具体专业名称、地域及其他个人相关信息),时间不超过3分钟;
②就所报专业题目进行试讲,不超过12分钟,要求板书设计及粉笔字书写;
③三是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3.面试分数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4.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其次为硕士学位优先;若两者均相同,则根据考生在校期间奖项得分确定。奖项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均为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每项加0.1分。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六)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见报名网站(http://www.hebrpo.com)、学院网站通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主要社会关系以及工作经历、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根据各部门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八)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拟招录对象,在报名网站(http://www.hebrpo.com)和学院网站上公示。
公示5天后,无任何不良反映且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方可录用。
(九)聘用
聘用人选确定后,在衡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学校聘用后,被聘人员在所聘用岗位工作期限至少5年以上。
四、待遇
试用期内,被聘用人员参照在编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参照在编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和四险一金待遇。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小组,分别负责招聘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和招聘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六、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规定的回避事项与回避人员,均应当回避。
2.严格招聘纪律。对有违反《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七种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和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由于报名和咨询电话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咨询电话:0311-85040704
监督电话:0318-2167802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报名网站和学院网站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本公告由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一览表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