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科员5名。
二、选调范围
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编在岗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群众基础好,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相关规定服务期限;
(三)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学历;
(四)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业务;
(五)能够熟练应用网络计算机操作系统;
(六)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参加基层公务员录用和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未达最低服务年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贤任能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和通知。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于2016年3月7日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11日。
2、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衡水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大厦613房间)。
3、报名材料:(1)公开选调报名表,报名表可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需加盖单位公章);(2)报名者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如有获奖、媒体发表文章等可一并提供,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人教科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加选调资格,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
(三)考试
1、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确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拟选调人数与入围人数比例为1:3,报名人数如少于15人可适当调减选调人数,笔试入围名单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重点测试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即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选调名额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市人社局选派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审档、查阅资料等方式,认真细致、全面客观地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向局党组汇报考察情况。
(五)体检。按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六)公示。综合以上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局党组汇报,拟定选调人员。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调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几点要求:
1、严格招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考质量。
2、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现象,自觉接受监督。
以上内容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8--2215033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