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涉人社发〔2020〕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10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人社局提供人员和岗位对接平台,组织本次招聘活动。
二、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残疾人员、城市低保对象、失地农民、零就业家庭成员、毕业3年以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水利局、乡镇就业专岗等公益性岗位人员110名,具体见附件1(公益性岗位需求表)。
四、招用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爱岗敬业、服从管理、踏实肯干;
(三)具有涉县户籍或常住地为涉县,身心健康,能达到通用体检标准。
截至报名之日,享受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援助政策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涉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8月13日
报名资料:
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
3.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资料;
疫情期间采取电话报名的方式,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资料扫描上传至邮箱tongxinyuan12@126.com,并电话确认报名信息,电话3893038。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就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并通过系统协查与工商、社保等信息数据比对,对申请人员名下是否存在经营注册、缴纳单位社保、公积金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等情形进行筛查审核。
(四)聘用公示及管理
县人社局为用人单位和报名人员提供对接平台,由用人单位采取适当考核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
特别提示:
各用人单位须申报公益性岗位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本单位公益性岗位管理、资金申报等工作,要求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并按月向县人社部门申报资金补贴。涉及人员增减(出现不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等情况,需在10日内函告人社局,及时终止各项补贴。
请各用人按要求填写《单位联络信息表》(附件3),并于8月13日前报送县人社部门(1101室)。
六、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益性岗位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终止,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联系电话:3893038
邮 箱:tongxinyuan12@126.com
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