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2020年公开招聘交警队辅警协勤人员公告
因创建智慧县城新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交警队辅警协勤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体能测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邱县交警大队共招聘辅警协勤人员20名,其中男辅警10名(县城主城区交通管理管控岗位),女辅警10名(县城主城区主要路口指挥管理岗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男辅警:18周岁以上(2002年12月24日以前出生),31周岁以下(1989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70米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女辅警:18周岁以上(2002年12月24日以前出生),27周岁以下(1993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5、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及以上(1.2)。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20年12月17日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按照岗位条件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5日;
2、报名地点:邱县政府主楼一楼152房间
3、报名办法:
报名者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不允许代报),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毕业证书;②高中(中专)学历提供学校学习证明(班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④近期蓝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所需提供材料齐全者填写《邱县2020年公开招聘交警队辅警人员报名表》。
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笔试成绩于考试7天后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资格审核
对进入体能测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依据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男性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性测试内容为100米、8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当出现被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后不参加考试的情况时,不再递补,不核减招聘指标,不影响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之和,每一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当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同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封闭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资格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报考同岗位总成绩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由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县治安管理员工资标准执行,由县财政负担工资及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每月由县财政扣除个人承担的各项保险后按月汇入个人账户。档案及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代理。
合同期限内如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
1、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
2、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迷信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6、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达不到用人单位所提出的合力工作要求的。
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七、防疫须知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报名人员须提前测量日常体温,监测身体健康状况,并申领“河北健康码”。持“河北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报名、笔试、体能测试场所。
本方案由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368107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