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公告
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1号)文件规定,我市开发了60个临时公益性岗位,用于帮扶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组织我市具有就业意愿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本次报名。
二、报名对象:具有武安市常住户籍的2020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残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设置: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四、报名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相适应的素养,能胜任本职工作。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检验通用标准)。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2020年9月30日。
2、报名地点:市就业培训服务中心(桥西路邮电局对过)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5650118 5650883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
4、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2020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户口本原件及3份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2寸相片3张、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注: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残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报到证在武安市人社局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存放的报名时可直接查询,不必从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取走)
5、资格审查:由武安市人社局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1号)文件精神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六、聘用方法
视报名情况由公开报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招聘方案。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七、聘用管理
1、用人单位与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聘用协议等。用工单位履行用工单位主体责任,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2、临时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对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与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安市公开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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